问:全市人才资源基本情况?
截止2012年底,我市人才总量51.6万人,每万人人才资源数844人,其中党政人才2.9万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8.3万人,专业技术人才14.3万人,技能人才14.8万人(高技能人才2.5万人),农村实用人才,11.3万人。全市有省核心专家3名,省管专家43名,市管专家99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3名、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6名;有博士218名,硕士3292名;有正高级职称人才1091名,副高级职称人才7379名;2013年11月,市委、市政府命名“15851”人才精英工程第一层次人才26名,第二层次人才179名。
全市拥有国家级创新企业3家,省级创新型企业14家,省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6家,省级重点实验室7个,院士工作站9家,省级科技工业园区4家,高新技术企业58家。
问:我市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享受的住房政策有哪些?
对引进并在我市服务一定年限的“两院院士”、除“两院院士”外的其他国家级专家、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或紧缺专业的正高职称人才分别提供100万元、60万元、15万元的购房补贴,自主培养的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享受同等待遇(已享受房改政策的除外)。
采取柔性方式引进的,分别按不少于200平方米、120平方米、80平方米的标准享受租房补贴,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
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建设人才公寓和公租房,专门用于解决引进急需人才住房问题,由同级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住建、国土等部门在土地审批、规划设计和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关政策优惠。
问:我市对引进人才的支持政策有哪些?
引进急需紧缺岗位的博士或正高级职称人才,可不受编制、职数、任职资格等条件的限制。
引进急需紧缺的硕士或副高级职称以上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可简化考试程序。
对在境外或省外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经评审认定后,可直接引进到我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
民营经济组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有相同的政策待遇,享受各级政府的相关奖励、补助、补贴和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对于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挂职高层次人才,可打破身份限制安排在合适岗位任用。
对于到企事业单位、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博士、硕士,用人单位可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直接申报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对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高层次人才,可直接聘用到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受单位岗位职数和结构比例限制。
对紧缺专业的特殊人才、或持有重大开发价值技术项目的人才,可低职高聘。
放宽基层职称评聘条件,在乡镇(街道)一级设置副高专业技术岗位,对在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在聘用时不受岗位职数和结构比例限制。
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其新增增值税市级留存部分由市财政通过转移支付企业所在县(市、区)财政,由当地财政全额奖励企业用于加大研发投入。
高校、科研院所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按国家有关规定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由所在企业奖励股权形成的人才个人收入和对经认定的涉及金融、民航等行业发展所急需的重要人才在我市工作的收入,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市内留成部分作为政府支出安排奖励给个人。
对人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经省、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可免征营业税。
允许企事业单位把人才开发、培养和引进人才、奖励人才费用列入经营成本,符合税收相关规定的,实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问:我市人才津补贴政策有哪些?
按就高不就低和省市县三级分别承担的原则,对于在我市工作的“两院院士”每月补贴1万元。
对除“两院院士”以外的其他国家级专家以及我市管理期内的省核心专家,每月补贴4000元。
对我市管理期内的省管专家,每月补贴2000元;对高级技师每月补贴500元。
对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每月补贴800元。
对在机关工作的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每月补贴300元。
对在县(市、区)及以下工作的正高职称专家、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每月分别补贴1200元,对具有副高职称的,每月补贴600元。
对入选“158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才,每月分别发放特殊津贴2000元、1000元。
对在乡镇及以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月按本人基本工资的20%发放基层工作津贴。
问:我市人才表彰奖励政策有哪些?
对于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励的,市给予同国家奖励额度相当的奖励。
对于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励的,市给予同省奖励额度相当的奖励。
对入选国家级专家的优秀人才分别奖励10万元。
对于获得省青年创新人才奖、省青年科技人才奖、省高技能人才奖、省乡土人才奖等的优秀人才,市级给予同等额度的一次性奖励。
对人才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10万以上和5000元以上奖励。
开展“优秀乡土人才”和“能工巧匠”评选活动,每年市级评选表彰100名优秀乡土人才、50名“能工巧匠”,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一次性奖励。
开展“遵义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评选活动,每年评选表彰50名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励,并优先推荐参加市管专家、省管专家评选。
问:我市高端人才扶持政策有哪些?
对引进并服务达到5年的国家级专家分别给予100万元—5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对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和检测中心,以及省级以上院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博士点等,参照省补助标准给予等额补助。
对获批的市级人才基地给予5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对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团队,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