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余庆县把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作为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保障,通过健全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构筑干部监督工作“四道防线”,促进全县干部健康成长。
构筑职能监督防线。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和四项监督制度的有关要求,坚持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不断完善约束监督机制。认真开展乡镇(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每年有侧重地选择1至2个科局和乡镇主要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严格执行科级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离任交接制度和干部请销假制度,全面推行《科级领导干部廉政保证金试行办法》,有效对干部进行日常监管。
构筑制度约束防线。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在研究干部前,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或有关部门汇报拟调整配备方案,自觉接受上级监督;在讨论决定前,及时征求县人大、政协、纪委、政法和计生等部门意见,自觉接受部门监督;在讨论决定后,对拟提任人选的基本情况、拟任职务等,通过县电视台、余庆党建网等网络媒体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用等环节入手,完善全程记实、重大事项报告、重要情况审查、干部监督联席会议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切实加强自我监督。
构筑社会舆论防线。 按照“有报必查、查必有果”的要求,开通12380手机短信举报平台,完善信访、电话、网络、手机短信“四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畅通干部监督渠道,拓宽干部监督领域,加强舆情实时监控,并对各方面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深入研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掌握了解的思想、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采取相应的针对性措施,及时有效地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督促干部廉洁从政。
构筑自身建设防线。组工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能否做到公道正派,是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前提。县委组织部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作为部机关学习的核心内容,定期组织组工干部围绕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讨论,不断提高组工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真正把公道正派要求贯穿于干部工作的各个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