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4号)及《贵州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党办法[2015]36号)文件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县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拓宽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开辟晋升职级通道,调动基层公务员工作积极性;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体现个人资历;坚持公平公正,统一职级晋升条件,严格进行民主测评和考核;坚持向基层倾斜,缓解基层公务员因职务晋升难待遇得不到提高的矛盾,使其随着职级晋升相应提高待遇。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9月29日)
根据工作安排,在全县部署我县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摸底申报(9月30-10月12日)
各单位按文件规定的职级晋升条件,对本单位的干部情况进行摸底,提出符合晋升职级建议人选名单,并填写《公务员职级晋升申报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级晋升申报表》,并同时将任现级别文件、干部任免审批表或工资审批表复印件、任现级别以来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任现级别以来廉洁自律的情况说明等相关资料上报县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社局)。
(三)初核(10月13-10月15日)
县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人选的任职年限和工资级别、个人资历等情况进行初核,重点核实公务员登记情况、职务任免备案文件、现任职务对应职级、工资级别、年度考核情况等个人信息,逐一审核把关,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反馈到各单位。
(四)民主测评、考核、公示(10月16日-10月22日)
各单位组织考核组对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和考核(现任科级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县委组织部派员参加),测评内容详见《余庆县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民主测评表》。
1.考核。结合年度考核,对拟晋升职级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2、公示。由所在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要及时进行核查。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宜晋升职级的,取消晋升资格。
(五)报批(10月23日)
1、现任职务为办事员、科员的拟晋升职级人选,由所在单位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2、现任职务为乡科级副职、乡科级正职的拟晋升职级人选,由所在单位报县委组织部,再由县委组织部报县委审批。
3、现任职务为县处级副职的拟晋升职级人选,由所在单位报县委组织部,再由县委组织部报上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报市委审批。
(六)兑现待遇
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按现行晋升职务相应增加工资的办法确定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档次,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晋升职级的人员自晋升职级的次月起执行晋升职级相应的工资待遇。
四、工作要求
1、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政策性强、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必须明确1名或1名以上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2、负责具体工作的人员要增强责任感,认真吃透文件精神,对情况复杂有待进一步核实的,应抓紧核实,及时办理;对在实施中遇到的复杂情况和重大问题,或目前政策尚不明确的,要及时向县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由县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向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请示后作统一解答,避免引发新的矛盾。
3、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引导好舆论,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实施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附件:1、《公务员职级晋升申报表》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 级晋升申报表》
3、公务员拟晋升职级初步建议人选报告模板
4、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民主测评表
5、公务员晋升职级公示模板
6、民主测评和考核部门意见模板
7、公务员拟晋升职级报告模板
8、公务员拟晋升职级初步建议人选汇总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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