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余庆县严格执行《条例》的规定,把干部监督工作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有力推动了干部队伍建设。
强化日常监督,从严查处举报案件。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和四项监督制度的有关要求,不断加强日常性、经常性监督。畅通“12380”信访、电话、网络、短信“四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网民的举报、监督,按照“有举必查、查必有果、纠必到位”的要求,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信访举报的核查力度,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到底。
强化重点监督,从严规范干部管理。狠抓“六定一化”从严管理干部信息系统试点工作机遇,认真开展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请示报告有关规定,要求科级领导干部出现重大事项变化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组织报告。结合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级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科级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出国(境)的管理,增强制度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强化全程监督,从严把关干部选任。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若干意见》,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用等环节入手,完善全程纪实,确保有据可查、有责可追,切实加强自我监督。采取上级监督、部门监督、社会监督和自我监督的形式,不断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同时,严格执行干部任职前谈话制度,加强干部任前警示教育,提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
强化专项监督,从严抓好整改落实。在干部选任中严格执行预审制度,坚持“先审后配”原则,再次组织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清理,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整改消化。按照“围绕重点、分块负责、合力推进”的清理原则,采取单位自查、部门核查、联合审查等方式,认真组织清理领导干部在企业或社团兼(任)职情况和注册工商企业、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况。从市场监督管理局获取全县企业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对企业法人进行逐一查核,确保清理工作横到边、纵到底,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